南方周末:王小平最初供述涉案金额825万,有280万未成立

发布时间:2025.08.27

8月27号那天,南方周末发了篇叫《“足坛判官”王小平获刑,判罚寻租与十四年功过》的文章,里头说了说王小平那些违法的事儿。

这媒体说了,一审法院查出来,王小平在2015到2019年这几年,非法收了545万,这钱是7家足球俱乐部给的。其中啊,南方有个中超俱乐部A,分了6次给了300万,是最多的。

这300万里头,有220万是俱乐部A直接给的。俱乐部A的高管高某说,2015年到2019年,王小平去南方出差或者高某在北京的时候,高某自己或者让工作人员,在王小平住的宾馆、中国政法大学附近一个茶馆、中国足协停车场这些地方,分了五次给王小平现金。

还有80万,是俱乐部A那个集团的高管给的。那个集团的高管史某文跟办案人员说,2018年3月,他陪集团董事局主席去北京开会,在中国政法大学附近一个茶馆跟王小平见面,然后给了王小平一个黑包,里头装了80万现金。

上面说的那个集团的合作方,好几个经手的人都说了,俱乐部A给的钱是哪来的:是合作方通过提高承接俱乐部那个集团的工程造价,帮集团把套出来的钱变成现金给董事局主席。合作方一共给集团套了4.58亿资金和6000万现金。

除了俱乐部A,给钱的还有另外两家南方俱乐部、原来的河北华夏幸福足球俱乐部、原来的上海绿地申花足球俱乐部、原来的上海上港集团足球俱乐部、原来的武汉卓尔职业足球俱乐部。

法庭判案,除了看给钱收钱的人怎么说,还得看给钱的时候住的酒店信息、证人说的能不能对上、足协纪律委员会的那些书面证据啥的,还有庭审的时候两边拿出来的证据和互相问的问题。

说实话,王小平自己说的受贿钱数,比最后判的要多多了。南方周末记者拿到的书面资料说,荆州市监察委员会办案的时候,王小平自己说的涉案金额有825万,检方起诉的时候说是645万,最后法院判的是545万。

参与庭审的人说,慢慢减少的那280万,虽然给钱收钱的人都说了,但是因为没有别的能证明的证据,或者有些证言不合常理,或者没有直接证据,办案机关和审理单位就没认。

“俱乐部A除了给王小平现金,还给了两张银行卡,一共150万,这个王小平自己认了,但是最后没查实。”上面那个参与庭审的人说,王小平的辩护人说了,给钱的人没说清楚这两张银行卡的开户行、卡号、开户名还有银行流水这些更客观的证据。

不过呢,南方周末记者拿到的书面证据说,对于两边说的用银行卡给钱的事儿,荆州市监察委员会没认,松滋市人民检察院也没在起诉的时候提这个事儿。

还有啊,俱乐部A分了四次给王小平100万,法庭审理的时候觉得这个指控不成立。书面证据说,四次都是高某让司机给王小平送钱。高某说,球员比赛违规了,足协很快就会处罚,为了赶时间,一般得在比赛当天或者第二天就让司机从南方那个市开车去北京送钱。

那两个地方离了两千多公里呢。王小平的辩护人和办案机构都说,让司机开那么远的车去送钱,不合常理。而且证据里头,也没司机的名字、联系方式、开车证据这些信息。

虽然上面说的给钱的事儿最后被起诉了,但是审理单位觉得,指控的证据还不够确实、充分,指控的事儿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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